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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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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釜沉舟 发表于 2020-6-19 16: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制定、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决定复试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二)学院成立纪检及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试卷复核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和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网络面试提供技术保障和防疫保障。
(四)各学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基本条件
报考公共卫生学院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在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核。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四、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考生资格审核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资格审查材料(PDF或图片)以附件形式,邮件主题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箱zzugwfs@163.com于5月24日前网上提交。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6、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
7、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安排,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平台使用研招网(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选用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考生需提前了解掌握相关软件平台的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同时考生需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作为备用。为了保证复试公正,远程视频面试将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软硬件设备:
1)带有摄像头功能的两台设备(建议考生正前方第一机位设备使用电脑,考生侧后方第二机位设备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
2)能够与第一机位设备正常连接使用的有线耳机(不得使用无线耳机)和麦克风;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zzugwfs@163.com或电话:0371-67781963),我院将为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以确保每位考生能够顺利参加研究生复试。
研究生复试为国家考试,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反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复试时间
1.科学学位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6日至30日。
5月26日08:30~12:00 社医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5月26日08:30~16:00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含卫生毒理学)
5月27日08:30~16:00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含儿童少年卫生学)
5月27日08:30~18:00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2.公共卫生硕士专业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8日至30日。
共分6个考场,每天安排两个考场,时间:08:30~18:00。
(四)复试内容和主要形式
1、外语口语听力:由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涵盖专业技能、实践技能及综合能力考核等相关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能力考核通过线上发送考题、学生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需回答专业技能考核2题,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实践技能考核1题,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综合能力考核2题,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能力考核满分按8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80%。
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总成绩小于60分者,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专业技能成绩+实践技能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
(六)复试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以学科负责人为主,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且无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任课教师5-6人组成。各复试小组指定1人兼职纪检监督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复试小组秘书,负责考生信息核对、现场记录以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配备1-2名工作人员担任助理,负责与考生进行信息沟通和线上复试技术保障工作。
2、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在复试日期之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咨询及申诉电话等信息也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五、调剂工作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二)招生院系登陆研招网,审核本院系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三)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同意复试通知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http://gs.ha.edu.cn)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自同意复试通知后,需间隔一定时段,待研招办将调剂信息导入)。一志愿复试考生待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开放后,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
(四)复试考生须将下载的复试通知单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发送给复试院系,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五)调剂要求
1.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本单位规定复试比例(1:1.2)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从校内相同、相近专业和外校优秀生源接收调剂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余额信息(见表1)。
                                        1 接收调剂考专业及名缺额信息表
[tr][/tr]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一志愿
人数
招生
计划
复试
比例
缺额
1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
9
9
1:1.2
2
2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0
1
1
3
100405
卫生毒理学
0
4
5
4
105300
公共卫生硕士(全日制)
100
105
26
5
105300
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
5
10
7
  
2.调剂生需要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有关原则。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本校相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优秀考生,并参照初试成绩和报考院校,优先接收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
3.具体要求:
“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3个学术型专业只接收一志愿学术型调剂考生,且分数满足:单科≧53,总分≧325。
“公共卫生硕士”(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2个专业接收学术型和专业型考生,且“公共卫生硕士”(全日制)考生需满足:单科≧50,总分≧310;“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考生需满足:单科≧50,总分≧300。
4.所有调剂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时均需在原初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减去10分后计算。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复试实行监督复议制度,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密封保密、复试记录和改卷等工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有效性。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2020年5月27日~6月1日。投诉电话:67781963
七、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当年招生计划执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八、体检
体检具体要求和安排按照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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