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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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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能补拙 发表于 2020-11-9 14: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0/11/2 [ 大 中 小 ]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先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一、报考条件
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可授予硕士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
(一)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学业。
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在2018年3月31日以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二、学业要求
1、课程学习
学校参照全日制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申请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课程学习由研究生学院进行安排,学员需要到锦州医科大学进行学习,需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每次课程设有签到,如某门课程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视为本门课程不合格需要重修。如有外地学员不方便到学校进行学习,可选择“学堂在线”网络课程进行学习,具体申请方式请仔细阅读附件5。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课程后,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统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2。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
3、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后,在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部门组织下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依照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另外,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综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必须在自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全部学业,逾期则本次申请失效。
三、可授予硕士学位学科及专业
  申请学术型学位查看附件1;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查看附件2
四、报考方式
1、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不含双休日)
地点:校本部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四楼会议室
报考所需材料:
    正楷填写的《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3、4),需经过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批;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下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原始证件报考当日审核后退还。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未获得者可暂不提供)。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随后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同时将召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一阶段教育说明会,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2、网上报考
    申请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请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报考工作。具体安排由招生部门另行通知。
五、学费的缴纳标准
    学费缴纳标准: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第一阶段10,000元/人,(资格确认和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学费;第二阶段20,000元/人(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阶段),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学费。学校除学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学费缴纳方式:学员本人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缴费通知自行缴纳学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学费不得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六、报名及咨询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电话:0416-4673811
传真电话:0416-4673939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报名途径:
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员本人在规定日期内前往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报名(11月9日-11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双休日除外)
2、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学员可通过所在基地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咨询所在基地管理部门。
3、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单位,具体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重庆文元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宋广文18802387878
武汉思通智君教育发展研究院时通13554649026
山东儒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刘婷婷15005417529
成都市金牛区执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吴老师13348969929
沈阳世伟应用工程技术学校都巍15566174333
新疆福鼎书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陈柳如13899906835
长春市梓硕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刘刚18904305387
优学教育咨询(山东)有限公司赵老师18866886335
黑龙江卓美特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邓老师15663029456
鸿鹰教育科技(辽宁)有限公司薛老师18698878570

    我校只有以上方式报名!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七、现场确认
    为防止受疫情影响,本次信息采集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学生在资格审查前按要求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填报个人信息(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admin.html),大概步骤如下:
    1、在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时请准确无误的提交各项内容,其中前置学位各项请按本人学士《学位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获前置学位年月为学士《学位证书》右下角落款年月。
    2、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此电子照片用于授予学位时粘贴《学位证书》,必须符合要求并妥善保管。
    电子照片规格按文件执行(附件6),未达标准不予进行信息采集。
    3、申请人向我校提交学位申请,学号为必填项(资格审查通过后分配学号),院系和进修班处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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