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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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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不息 发表于 2020-10-10 1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

2021年我校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2021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须满足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与普通考生的要求一致。

2.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学校、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其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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