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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重庆医科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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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辔澄清 发表于 2020-6-12 14: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揽辔澄清 于 2020-6-12 15:01 编辑

一、招生规模
(一)我校2020 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90 人(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
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拟招收推荐免试生674 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
数为准。我校2020 年招生专业目录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统一考试专业目录,第二部分是单独考试专业目录,
第三部分是推荐免试专业目录(含医学长学制)。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
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未完成
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我校2020 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 人,专业目录(统一考试)中所
有专业均可招生。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二)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
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
职人员谨慎报考。
三、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
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详
见附件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
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
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
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2020 年7 月前有效。若因
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12 月21 日至22 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
2.初试科目:
(1)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300 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
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150 分和150 分。凡目录中业务课一或业务
课二考试科目有2 门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
(3)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技术(101000)、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
命题:699 医学综合。
(4)我校中医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中医学学
术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 中医综合。
(5)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 口腔综合。
(三)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3 月下旬。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3.学校及各单位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
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
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
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
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将合同按规定时
间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
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
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不得修改,因
填报失误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造成不能入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
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于6 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 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
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2020 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另有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
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六、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袁家岗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袁家岗校区,部
分临床学院的住宿由院系统筹安排,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期间对考生公布。
七、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率,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我校
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
通知》(学位[2015]9 号)文件要求,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完全对接(因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与重庆市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不是完全一一对
应,因此,老年医学参照内科学进行规范化培训,运动医学参照康复医学进行规范化培训,肿瘤学参照放射肿瘤
或内科学进行规范化培训)。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三)2020 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将取消考生
的报名录取资格。
(四)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
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五)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
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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